第23章完结(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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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峰与波谷第23章完结
政治用法律保障专制集权,让日常行政建立在合理化的法律故事基础之上。
一、从法术、道术到儒术
中国传统文化中,“政治学”特别发达。春秋战国百家并作,司马谈这样说他们:“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诸子百家都是“以治为务”的,他们不作纯粹学问家,只在象牙之塔里探讨事物奥秘,却争先恐后地在救世治国上驰骋思绪,积极向统治者提供“治道”。统治者也会择善而从,尊崇某个学术流派,把一家之学奉为“指导思想”。所以中国政治,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政治”倾向。另一些古代国家会把某种宗教立为国教,不过宗教跟一家之学、跟意识形态是不相同的,“意识形态政治”是很“中国特色”的。社会上存在着一大批以“以治为务”的学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政治主张,其对国家政治的影响,是无从回避的。战国秦汉间,法术、道术和儒术此起彼伏,可以说是政治文化史上的奇观。
法家名副其实,他们主张法治。法家的法治是“统治者以法治民”(rule by law)的意思,所以并不同于现代法治,不同于“法律的统治”(rule of law)。法家持历史进化论和“性恶论”,认为治国不能靠道德说教,而要靠强权与峻法。然而这“法治”还含有一种“理性行政”精神,即通过可计算、可预测的和运用合理技术的手段去达致政治行政目标。在《商君书》、《韩非子》、《管子》等法家著作中,对如何立法制律、分官设职、选官考课、理财积谷、徕民垦田等等,都有非常卓越的论述。在这方面儒家就相形见绌了。因为早期儒家关注的是社会正义,不怎么研究兵刑钱谷:而法家的最高目标,是建立一个强大精密的国家机器,它对内能把社会管得井井有条,对外能兼并称霸,所以法家对可操作的行政技术,不能不全力探讨。由此法家也成了国家主义者,只把人民看成是“耕战”工具:“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如此而已;拥有一个强大国家,就是你们的最大好处了,你们还想要什么呢!学术研究既无助于富强,就应禁止:不耕不战的学士,干脆被说成是社会的蠹虫。拥有专业训练的文法吏,才是法家所倾心的治国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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