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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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峰与波谷第7章完结
春秋战国时兼并日趋剧烈。¨3¢8+k+a·n+s\h·u′.*n!e\t-组建强大军队、争取战争胜利的努力,也推动着权力和控制的集中化。楚、晋、秦等国已在边地重镇设“县”了,尽管其长官最初多为世袭,但往往由国君直辖,与卿大夫的采邑不相同了。战国的“郡”最初是一种军区,所以其长官称“守”,即镇守者。换言之,郡县制源于军政对地方控制集中化的推动之功。史籍所见的列国的基层管理,有轨、里、连、乡或比、闾、族、党、州、乡之类形式,它们在春秋以下日益清晰严整起来了。《周礼》所叙六乡编制,是五人为伍,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而《周礼》所叙军队的编制,则是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州闾编制与军队编制一一对应,二者存在着同构性。可以再度推断,集权性的军事编制,曾有促进行政编制集中化之功。匀称整齐的地方行政编制,是便于统帅调度和官吏管理的。对村社和农民的控制日益强化起来,井田制向授田制过渡。井田制本来具有“公”的性质,在其之下,农民个人对土地的私权是极不充分的,私权观念的淡薄,大大减小了国家实行授田制的障碍。,微.趣~小`税_ ¨已^发*布_蕞*歆′璋/洁!汉代的农民终于获得了土地的私权,可这时他们作为编户齐民,早已习惯强大的国家权力,习惯国家对之的人身支配和对其生活的直接干预了。
战国变法的主旋律是“法治”,这“法治”不是现代法治,而是“以法治民”的意思,其内容就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和官僚政治。周代的宗法贵族政治,还有浓厚的“礼治”意味。什么是“礼治”呢?“礼”源于“俗”,即小型原生社会的各种礼俗。在缺乏社会分化的原生社会中,通行的规范是“日用而不知”的礼俗。“周礼”的基本精神是“尊尊、亲亲、贤贤”,它依然带有“俗”那种缺乏分化的性质:把政治统治、亲缘关系和道德文化混融为一体,各领域的规则和角色混融不分。战国“法治”则适应了政治领域的巨大分化,“法治”排斥“亲亲”、排斥“贤贤”,而把政权建立在纯政治性的法律之上,交付于训练有素的专业吏员之手。′E~Z/小-税_徃* _芜′错\内.容!
秦国的商鞅变法取得了最大成功,这跟秦国的特殊文化传统关系不小。秦国地迫西戎,“与戎狄同俗”,中原的“礼乐”在此影响甚微,野蛮的人殉习俗却长期存留着。其地游牧狩猎的风习特别浓厚,民风彪悍,至汉犹有“关东出相、关西出将”之谚。学者曾指出,专制统治者往往也是“伟大的建设者”,其建筑特点是“宏伟的风格”。秦国并不比列国富庶,但陕西凤翔发现的秦君陵寝却规模巨大,1号陵园即达20万平米,是已发现的先秦墓葬中最大的。可以推知,秦政权很早就具有巨大的征发能力,民众也早已习惯于国家的役使了。兵马俑坑中所见庞大“俑军”,大量刑徒的使用,都富有“秦国特色”。学者荀子在赴秦考察时看到:秦人纯朴,很少声乐服饰的享受,“甚畏有司而顺”,民众生路狭窄而国家使民酷烈。纯朴彪悍又顺从官府,这真是专制和霸业寻求者的天赐之资啊!关东之人斥秦为“虎狼之国”,秦统一后还出现了关东民众“苦秦苛法”的情况,但秦地的秦人却没那样的抱怨,因为“苛法”他们久已习惯了。正像今人所说,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
图二:秦兵马俑。
为强化“耕战”体制,商鞅在变法时还建立了二十等军功爵制。这种制度规定,砍掉一个敌军军官的脑袋,就赐爵一级,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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