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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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帝国在巴蜀第 31 章
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伏龙、凤雏”这一说法的光环掩盖了庞统其人的局限。刘备取益州过程中表现出的局限,庞统不能辞其责。
第三节 刘备取益州的善后措施
刘璋投降了,刘备和他带领的那些军人们进城了。
益州的士民们看到,那些士兵们进城之后,都扔下武器,争相奔赴各府库,抢夺宝物财货。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是刘备为激励将士们攻城而许下的承诺。据载:
初攻刘璋,备与士众约:“若事定,府库百物,孤无预焉。”及拔成都,士众皆舍干戈,赴诸藏竞取宝物。军用不足,备甚忧之。刘巴曰:“此易耳。但当铸直百钱,平诸物价,令吏为官市。”备从之。数月之间,府库充实。(《蜀书》刘巴传注引《零陵先贤传》 《资治通鉴》卷六十七 献帝建安十九年)
益州的士民们看到,刘备入成都后,大飨士卒,大行赏赐。入城之后的论功行赏,据载:
益州既平,赐诸葛亮、法正、飞及关羽金各五百斤,银千斤,钱五千万,锦千匹。其余颁赐各有差。(《蜀书》 张飞传)
益州的士民们看到,士兵们从百姓家中抢掠的谷帛又还给了百姓。他们不知道的是,这跟一位叫赵云的将军的谏议有关;他们更不知道的是,成都的房宅及周围园地桑田也都差点被分赐给诸将。据载:
益州既定,时议欲以成都中屋舍及城外园地桑田分赐诸将。云驳之曰:“霍去病以匈奴未灭,无用家为。今国贼非但匈奴,未可求安也。须天下都定,各反桑梓,归耕本土,乃其宜耳。益州人民,初罹兵革,田宅皆可归还,令安居复业,然后可役调,得其欢心。”(《蜀书》赵云传 注引《云别传》 《资治通鉴》卷六十七 汉纪五十九 献帝建安十九年)
上引诸书所载,为《资治通鉴》所采录。《零陵先贤传》见诸《隋书》经籍志,裴松之曾注引的家传、别传类的著述则只有少量见诸隋志。《云别传》应已失传。隋志将此类著述归入杂传,以其为地方性或私人性的传记,不免有溢美之辞,故其史料价值会打折扣。但诸书参证,应该可以确定,刘备入城后,确曾纵兵抢掠和大行赏赐。《蜀书》先主传载:
蜀中殷盛丰乐,先主置酒大飨士卒,取蜀城中金银分赐将士,还其谷帛。(《蜀书》 先主传 《资治通鉴》卷六十七 汉纪五十九 献帝建安十九年)
“取蜀城中”,表明当时抢掠的范围还不只是成都。“还其谷帛”,表明抢掠的对象还不只是官府的库藏,还包括百姓的私人财物。
在战乱中,士兵们抢掠财物原是难免的现象。刘邦入咸阳后,也发生过“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的事,刘邦本人也想住在奢华的秦宫里,樊哙和张良劝谏,他才纠正。张良还说此种做法无异于“助纣为虐”,刘邦这才封其府库,还军灞上,并与秦民约法三章。刘邦以此深得秦民之心,为他以后还定三秦打下了基础。日后刘邦在中原与项羽相争,不论战事顺利与否,关中都是他稳固的大后方。
刘备进城之后,任由士兵们抢掠府库及百姓财物,甚至欲瓜分百姓田宅,以大量财物赏赐将士,俨然大业已成,论功行赏。那时候,他显然忘了,高祖如何因之以成帝业。为复兴汉室大业计,他应该安抚益州士民,让他们安居复业,然后向他们征调赋税和劳役、兵役,这样才能将益州经营为日后复兴汉室的基地。
益州易主,刘备的另一个举措是构筑一个新的权力班底。《蜀书》先主传载:
先主复领益州牧,诸葛亮为股肱,法正为谋主,关羽、张飞、马超为爪牙,许靖、麋竺、简雍为宾友。及董和、黄权、李严等本璋之所授用也,吴壹、费观等又璋之婚亲也,彭羕又璋之所排摈也,刘巴者宿昔之所忌恨也,皆处之显任,尽其器能。有志之士,无不竞劝。”
陈寿的叙述意在表明刘备新人事格局的包容性。时贤在看待刘备集团的人物构成的时候,有所谓“主客”、“新旧”之分(《秦汉魏晋史探微》(重订本) 李严兴废与诸葛用人 中华书局2004年2月第1版)。“主客”与“新旧”的说法来自当时之人。从历史考察的角度看,我们不妨作这样的界定,以方便表述:益州本土之人为主,外来人士为客;客籍人物中,刘焉、刘璋时期入蜀的人为旧人,随刘备入蜀的人为新人。
若以主客、新旧的角度看刘备取得益州后的人事格局,可以看到,刘备据蜀后的权力班底里,最主要的还是追随刘备入蜀的人,即客籍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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