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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以法之名维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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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穿越高育良,带祁同伟进部第100章 以法之名维权

祁同伟所谓 “袭胸” 的消息在网络上快速蔓延发酵。

各种论坛、群里,人们都在激烈地讨论着这一劲爆话题,相关的帖子不断涌现。

这事儿毫无悬念肯定上热搜。

有人会说了快删帖啊,这么下去可不行!

不是不删,是根本删不完!

你这边刚删,那边又冒出来新的。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常规处理这类舆论危机的办法就是辟谣,出具官方的情况说明。

毕竟只有官方出面,以权威的姿态阐述事实真相,才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平息这场风波,引导舆论回归理性。

或者是出现一个更劲爆的瓜。

肖钢玉着急地问:“高书记,那该咋办啊?”

高育良思索片刻,说道:“第一,浩楠立刻写辟谣公告,措辞要严谨,态度要坚决,一定要把事情的真相说明白。

待找到目击证人后,立即以汉东省委政法委和公安厅的名义发布。”

陈浩楠赶忙点头:“是,高书记,我马上就去写。”

高育良接着说:“第二,我们得找找这背后到底是谁在捣鬼。肯定有人故意抹黑祁同伟,不能让他们得逞。

让子弹飞一会。

欲使其灭亡,先让其疯狂。”

陈清泉赶忙凑上前,一脸认真地提议道:“高书记,依我看啊,可以联系各大网站,让他们锁定那些活跃账户的IP地址。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转发侵犯个人隐私内容达 500 次就可以立案了。

而且啊,利用网络诽谤他人,点击浏览超 5000 次或转发超 500 次就算‘情节严重’,侵犯隐私转发达 500 次也构成名誉侵权......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高育良忍不住的点头。

法律条款还是看陈院长,常年在一线,果然很专业。

一旦不学外语,陈清泉人认真起来,真不得了。

果然没有看错人。

高育良点点头:“那看来我们得好好利用这个法律武器,不能让我们的公安厅厅长祁同伟同志就这么平白无故地被人抹黑。”

肖钢玉附和道:“是啊,高书记。

现在网络舆论太可怕了,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

必须得让那些造谣生事的人付出代价。

让他们知道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

既然要以法之名维权,索性就扩大范围。

高育良当机立断,通知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公、检、法、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汉东省委政法委紧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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