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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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党第78章完结
老祖母听说小乞丐被丢在自家门外,让佣人把孩子领来看看。_鸿.特!暁\税·旺· ¢冕,废·阅?黩*小乞丐在老祖母面前抽抽啼啼,话都说不囫囵,老祖母叹口气说:“不是过不去,不会丢骨肉。”
她觉得小乞丐长得还精神,决定留下来,小乞丐因此成了大舅家的童养媳。这个小乞丐出身的童养媳就是我们的母亲,她是哪里人,叫什么名字,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后来姓周,那是跟大舅一家的姓,她的名字菊花是老祖母取的。我母亲从无名小乞丐变成周菊花时,我大舅才三岁,懵懵懂懂间,母亲成了他的小媳妇。
当年闽南城乡人家多有童养媳,有男孩的人家,早早抱养一个小女孩进家门,给小男孩做伴,听小男孩使唤,让两个人一起长大。到了合适时候,如果长辈中意,小两口还凑合,让他们圆房,这就成了夫妻,免去了媒聘娶嫁许多烦琐。童养媳到这个时候才算熬出名分,在此之前,她在家里的地位比仆人好不到哪里去。闽南有一句俗话,叫“剩饭不吃童养媳的”,那意思是说,童养媳在家里是吃剩饭的,你不想吃,留下来了,最后还得你去吃。.t?a-k/a`n*s*h?u~.?c′o.m′说的不只是吃饭,还有干活,家里无数的事情该童养媳做,不做不行,哪怕留着,最终你还得乖乖去做。
我母亲周菊花担任童养媳期间,情况比其它人家的童养媳要好,因为老祖母对她不错,她的小丈夫也就是我大舅对她也好。大舅人比较木讷,从小老实,不像其它人家的小丈夫会欺负童养媳,把小媳妇当牛马使唤。但是无论如何母亲毕竟只是童养媳,在家里地位很低,大舅的母亲也就是母亲的婆婆性情不好,对母亲比较苛刻,小时候母亲没做好家务,或者与大舅争吵,阿婆会拿细竹条教训她,打得她两个手掌肿得像馒头一般。后来母亲每提起阿婆,还会情不自禁生气。
“特别会骂人,活人会给她詈死。”母亲总说阿婆。
其实母亲跟阿婆有得一比,母亲一样能骂会詈,不把活人詈死,也把人家骂得心惊肉跳,恨不得立时逃之夭夭,不知道这是出自阿婆真传,还是潜移默化。
母亲在周家长到十六岁,阿婆准备让小两口圆房,结为夫妻,却不料家道突变。\3-疤-墈?书.网¢ \庚~芯^醉`全^那段时间天下大乱,革命党在武昌起义,清朝政府被推翻,民国取而代之。其后风潮不断,政局多变,闽南一带沸沸扬扬,兵匪四起,各路豪杰轮番登台。大舅一家人自祖辈以来务农经商,未曾参与政治,与革命这种大事沾不上边,却在兵荒马乱时节遭逢大灾:大舅的父亲被土匪绑票,土匪派出巨额黑单,让家人拿钱换命。家人卖了大片良田,凑齐款项从土匪手里把人赎回,好好的大洋出去,换了个废人回来——大舅的父亲在土匪窝饱受惊吓,中了风,成了瘫子,让人用担架抬回家,话都不能说了。大舅的祖父已经过世,老祖母健在,看到儿子废了,伤心不已,转眼病倒,不多久也过世了。而后大舅的叔叔“吃阿片”欠下巨债,被逼迫自杀。家里出了这些坏事,母亲和大舅的婚事被耽搁下来,这一搁就没有了。
母亲十八岁那年,父亲钱以未住进了周家。
父亲与母亲娘家以往没有瓜葛。大舅家道中落,入不敷出,不得已划几间祖宅招租,收点租金补贴家用。大舅家宅处于城乡接合部,比较不为人注意,适合一些特殊身份住客,例如父亲这样的人。住进大舅家那年,父亲二十二岁,由一个曾经在大舅家租住过的客人介绍过来,那个人是台湾人,因生意上的事情与大舅相识。当年漳州一带有许多台湾客,祖籍多在闽南,在台湾出生长大,或因做买卖谋生需要,或为占领台湾的日本当局所不容,离台到了大陆。漳州的语言风俗与台湾完全一样,加上历史悠久的人脉亲缘,成为台湾客渡海寄居的一个主要地点。
父亲上门时身穿一件制服,头戴一顶帽子,手里提着只木箱,模样像个学生。他确实是个学生,一个月前还就读于一所医科学院,此刻流亡闽南。父亲流亡的原因在于反日,或称涉嫌颠覆罪。父亲生于台湾新竹,其家族不算当地望族,却也是小康人家,家中出了个大学生,让家人脸上有光,哪里想到他一进大学就卷入青年学生的反日活动,事情败露,缀学出逃。为什么丢下锦绣前途不要,走上这条艰险之路?原因很简单:1895年甲午战争之后,台湾被清政府割让给日本,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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