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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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密码1第8章完结
这就是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这是一段非常残酷的历史。`比~奇_中*蚊.旺^ ?庚/辛_罪·哙?史籍对此多有记载,历史学家也多有论述。但是各类书籍只对焚书作了详细记载,对坑儒一事则显得十分笼统。并且在坑儒的问题上,还出现了歧议:对于坑儒的次数,有的说只有一次,有的说有过两次坑儒;对于坑儒的数量,一说坑了460余个,一说坑了1600余人。更有甚者,说秦始皇只焚书,没有坑儒。在秦朝的历史上到底是否有过坑儒事件?如果有这一事件,那么究竟几次?秦始皇到底坑过多少个儒生?这一系列问题,至今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争议之一,秦始皇是否坑过儒?“焚书坑儒”一直被人们引为秦始皇“尊法反儒”的重要证据。然而,有的学者认为,所谓秦始皇“坑儒”实是“坑方士”之讹。持论者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证。
第一,史籍中对此事件所提及的的具体人物为侯、卢二生,以及韩众、徐市等四人,《史记》载明他们的活动仅限于访仙和求仙药,四人皆为神仙学派的方士。他们为秦始皇求仙,求不死药也纯粹是方士活动,后来没有成功,秦始皇感到上当受骗,发怒杀了这些人。!我′得?书¢城¨ `最_歆?璋!結`哽*欣,快~这与后世君主肆意杀人的性质一致,只不过这次株连面过宽,冤假错案太多,所以才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侯、卢二生指责秦始皇无道,与儒家观点类似,但是这与儒家的政治主张或学派观点无关。司马迁记录“焚书坑儒”事件,用的是“方士”或“方术士”,明确指出是神仙学派之士。汉初大儒如贾谊、董仲舒等对秦政多有评论,屡屡谴责焚书事,但也从未论及“坑儒”之事。汉朝离秦朝时间之近,以贾、董之博学,“焚书坑儒”的事情应当知晓,假如秦始皇所坑确实是儒,尊儒的贾谊、董仲舒等绝无不议之理。据此可以判断,“坑方士”之说,才是更接近历史的真实情况。只是到了东汉以后,时间距秦已远,“剧秦”之社会舆论、儒家独尊之地位、加以“今文学派”虚指浮夸甚至作伪之学风日盛,提供了炮制秦始皇“坑儒”这一情节的土壤。班固用“术士”一词,其词义就更加广泛,他在《汉书?儒林传》中写道:“及至秦始皇兼天下,燔《诗》、《书》,杀术士,六学从此缺矣。!删_疤_看′书·旺, \首,发?”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他所谓的“术士”已有隐指“儒生”之意,于是就被后人附会为成“焚书坑儒”。
第二,对被杀者所定罪名是“诽谤”皇帝,而并非因信仰或传播儒家学说。也就是说,引起秦始皇愤怒的并不是某一派的政治主张或某一学派的议论,而是方士们从他那里骗得“费以巨万计”的赏赐,可是“终不得有药”。反而却作诽谤之言,最后一个个逃跑了。皇帝上当受骗,于是惩处他们,这就是“坑儒”为“坑方士”的直接原因。所谓“坑儒”,实际是皇帝个人报复的恣意行为,并不是秦王朝的政策。秦始皇一怒之下,共杀所聘之“文学、方术士”460余人。因此,即便460 余人中确有儒生之流,但秦始并非因信仰或传播儒家学说而定罪杀人,所以不能称为“坑儒”。而且,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记始皇三十四年焚书,所焚者为民间私藏之“百家语”,而非针对儒家。
秦始皇“坑儒”之迷(2)
根据以上两点,不能说被杀的460余人中没有儒生而全是方士,但由其代表人物为侯、卢二生可推知,被杀者的主体应是方士,其被杀的原因更与儒家的政治主张或学派观点无关。因此,不能说秦始皇是“坑儒”,只能说是“坑方士”。但是,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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