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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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第46章完结
随后又以极其诚恳的态度,对参与论争的几个人分别谈了自己的看法。′d-u¨s_h,u′8/8..\c?o′m_说他与陈西滢相识有年,陈的天才和热心他向来是很佩服的。可是陈那枝笔,的确有时觉得太尖。周家兄弟,他是久仰的,一向没有相识。周作人先生他曾在街上遇见几次,很像一个温和的君子。他认识周,恐怕周不认识他。虽说周曾无故的骂过他一次,他对周还有相当的谅解。文人都不免有那种毛病,不能因为周骂了自己一次,就菲薄他的文学。希望有一天能和周见面谈心。下面是专说鲁迅的:
鲁迅先生我绝对的没有遇见,但是我想他一定有他的天才,也许有他特别的兴趣。任我不懂文学的人妄评一句,东方文学家的风味,他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他拿起笔来,总要写到露骨到底,才尽他的兴会,弄到人家无故受累,他也管不着。但是只要我们能极力的容忍,天下想无不了之事;况且现在我们这个中国,已经给洋人军阀政客弄到不成局面,指导青年的人,还要彼此辱骂,制成一个恶劣的社会,这还不是自杀,什么叫做自杀?
他知道像鲁迅这样的人,你说得再诚恳,也不会买账的。信的末尾,为了表示他的诚心,特别郑重声明,“对于一切的笑骂,我以后决不答一辞,仅守幽默就罢了”。.5/2¢0-s,s¢w..¢c`o/m·他不知道时间已来不及了,还说,他觉得他的这封信与当前的社会有点关系,希望能跟前一封信一起发表。
收到李四光的这封信,徐志摩觉得李四光的态度很坦诚,很理性。此时徐志摩也觉得,这场原本还有点小意思的论争,越来越恶俗不堪,便回了封信,拟了个总题《结束闲话,结束废话!》一并在二月三日的《晨报副刊》上登出。徐志摩在回信中说,与你同感想的人不止我一个,前天我们一些人在一起聚餐时,大家一致认为这场恶斗有快些结束的必要。两边的朋友,不消说都已汗透重裘了,再不能不想法制止。就是当事人,除非真有神经病的,也应分有了觉悟,觉悟到这类争论是无所谓的。为了说明事情的严重,确有息纷的必要,还引用了哈代的一句诗:“有了经验的狗,知道节省他的时间,逢着不必叫的时候就耐了下去。”可见他对这场纷争厌恶到什么程度。最后一段,他大声疾呼:
李四光的薪水是多少(4)
带住!让我们对着混斗的双方猛喝一声。带住!让我们对着我们不十分上流的根性猛喝一声。~嗖¢艘`暁^税`蛧? /追·醉^歆·璋-节?假如我们觉得胳膊里有余力,身体里有余勇要求发泄时,让我们望升华的道上走,现在需要勇士的战场正多着哪,为国家,为人道,为真正的正谊——别再死捧着显微镜,无限地放大你私人的意气!
再声明一句,本刊此后再不登载对人攻击的文字。
鲁迅哪是个善罢甘休的人。同一天,便写出了他在这次论战中,虽不是最凌厉,却多少带些总结性的《我还不能“带住”》。载二月七日《京报副刊》。
仍揪住李四光不放。文中说,李四光教授先劝他“十年读书十年养气”,还一句绅士话罢:盛意可感。书是读过的,不止十年,气也养过的,不到十年,可是读也读不好,养也养不好。他是李教授所早认为应当“投畀豺虎”者之一,此时本已不必温言劝谕,说什么“弄到人家无故受累”,难道真以为自己是“公理”的化身?判了这样的巨罚之后,还要他叩谢天恩么?还有,李教授以为他“东方文学家的风味,似乎格外的充足……所以总要写到露骨到底,才尽他的兴会。”他自己的意见却绝不同。正因为生在东方,而且生在中国,所以“中庸”“稳妥”的余毒,还沦肌浃髓,比起法国的勃罗亚——他简直称大报的记者为“蛆虫”——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使他自惭究竟不及白人之毒辣勇猛。即以李教授的事为例罢:一,因为知道李教授是科学家,不很“打笔墨官司”的,所以只要可以不提,便不提;只因为要回敬贵会友一杯酒,这才说出“兼差&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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