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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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读鲁迅老不读胡适第37章完结
通伯先生:来示敬悉,承问两项,奉答如左。?狐/恋¢闻\血_ !追+蕞`新·章!节~
㈠先生在不在那两位名人里边,只请先生自省一下,记得说过那句话没有,就自然知道。这第一项我答得如此含胡,因为㈡那句话我是间接听来的,如要发表说话人的名字,必须要得那位中间的见证的允许。所以请再等我两三天,俟问过那位之后,再当明白奉答。至于捏造先生的事实,则吾岂敢。一月二十一日,周作人。
意思是只要一问清了,就有你的好看。当天或是第二天,他便跟中间见证的那个人见了面,订正一番。见证的人叫张凤举,也是北大的教授。要么是张凤举说的情况不是那么回事,比如这话不是陈所说,而是陈转述之类,要么是张凤举和陈西滢的关系也不错,不愿做这种证人,反正是周作人觉得自己是孟浪了些。二十二日又给陈西滢写了一信:
通伯先生:前日所说声言女学生可以叫局的两个人,现经查考,并无先生在内,特此奉复。一月二十二日,周作人。
大概意识到,这样的回答陈西滢绝不会善罢甘休,不如预作逃循之计,便将此事写了篇小文章,叫《陈源先生的来信》,在他们的同仁刊物《语丝》发表。`小_税′C¢M?S` ~最¢鑫/璋¢踕~更/芯/快*二月一日刊出。先说,前些天见《晨报副刊》上徐志摩先生的一篇《“闲话”引出来的闲话》,夸奖陈西滢先生的态度神似法郎士,他不免有点怀疑,觉得不很像,便另写了一篇《闲话的闲话之闲话》。因为牵涉着徐先生,所以在发表之前先寄给一看,却被徐“绑住”了,在《晨报副刊》上登出来了。这倒也没有什么要紧,他反正是预备发表的,到了第二天便接到陈西滢先生这样一封信。接下来引用了陈信的全文。然后又说,他当初听人家传说过叫局的话,都是绅士与学者,现经陈先生来查问,他便再去调查,得到的结果是这样的:
一个A君,我们间接从B君听来的,但B君现在往欧洲去了,无从再去问他。一个X君,C君听D君转述他的话,但可惜X君的真姓名C君说已经记不起了。A君与陈源先生是别一个人,X君的姓名虽然忘记,惟据C君说也不是陈先生。所以我就于二十二日写一封信给陈先生,告诉他在所说的两个人里面查得并没有他。,k-a·n¢s`h¨u`l¢a!o\.*c¨o\m~至于他别的话我觉得无反唇相稽之必要。
这种小把戏怎么可能蒙混过关呢。
陈西滢很快查明这话是张凤举传给周作人的,或者干脆就是他想起了那天说这话时,在场的只有张凤举跟周作人要好,肯定是张传过去的。不管怎样,现在留下的文字是,在接到周作人信的同一天,陈西滢给张凤举写了封信。
先说了周作人屡次骂他说过那句话,今天来了封信,虽说不是指他,但那口气分明还是指他,且无任何道歉的表示。不过是不愿连累见证人罢了。他想起来了,女学生可以叫局这句话,他是听过的,不光听过,还听过两次。一次A君说时,只有他一个人在场,现在不用提。再一次是B君说的,在西山卧佛寺,在场的有先生和丁西林,还有他。这样要是周作人先生没有捏造,那么周所指的想来是这一次了,既是这样,张先生你当然是所说的见证人了。接下来说那天谈话的情景和他的看法:
B君说起了这话,我说我也听A君说过,不过这是叫人不能相信的。B君说他的朋友亲自看见的,某饭店就可以代叫。我说,要有,也是私娼假冒女学生的名字罢了。大家讨论一会之后,我说除非B君的朋友托某饭店叫一个来,让我们考她一考,证明她是女学生,我总不能信。先生和西林似乎也是差不多这样的意见,先生记得吧?
总之,这一晚我们都是立于怀疑者的地位。就是B君,他也并没有怎样的肯定。至少,他说的不过是“有些女学生可以”,断不是“女学生都可以”。他也不过对两三位朋友在闲谈时偶然说起,并没有“扬言于众”。要是偶然说起就是“扬言于众”,那么先生转述这话给周先生时——姑且假定这话是先生转述给周先生的——先生也是“扬言于众”了。据我所知道,“扬言于众”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周先生自己,他一次两次三次的在报纸上宣传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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