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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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回鹘史第16章完结
太阳,给人以温暖和光明,旭日所出的东方也就成为人们崇拜的方向。\零\点.墈/书* ¢已¢发~布\蕞+薪/璋·結\回鹘对太阳更是崇拜有加,漠北回鹘可汗坐常面东。[69]西迁后仍保留这种习惯。982年,宋朝使者王延德到达高昌,“见其王及王子侍者,皆东向拜受赐”。[70]这种敬日之俗,与突厥完全相同。
水,是人类生存所不可或缺的。元代虞集撰《高昌王世勋之碑》载:“考高昌王世家,盖畏吾而之地有和林山,二水出焉:曰秃忽剌,曰薛灵哥。一夕有天光降于树,在两河之间,国人即而候之。树生瘿,若人妊身(娠)然。自是光恒见者,越九月又十日而瘿裂,得婴儿五,收养之。其最稚者曰卜古可罕。既壮,遂能有其民人土田,而为之君长。”[71]正是由于回鹘人自认为其先祖出自秃忽剌和薛灵哥二河之间的和林山,故对水崇拜有加。以是之故,远在8世纪前,漠北回鹘汗国的许多可汗就开始在自己的名号前加上“阙”(kül,“湖泊”之意),以示自己是水神之裔。
回鹘还崇拜山。据载,回鹘所崇拜的山叫Qutluγ Taγ(胡力答哈),意为“福山”,回鹘人认为自己的强盛正是托此山之福。_l!o*v!e*y!u?e¨d?u.._n!e.t¨北京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藏回鹘文写本XJ 222-0661.9第51行有“Bay Tag”一词。[72]Bay Tag者,即“福山”之意,或Qutluγ Taγ(胡力答哈)之异写,未可知也。后来,唐朝使者巧使毒计,以烈火烧毁“福山”,于是,回鹘可汗卒,“灾异屡见,民弗安居,传位者又数亡,乃迁于交州”。[73]元人虞集曾记载过这么一桩趣事:“甲戌,至凤翔,与宪使、郡守祀于雅腊蛮神之庙。雅腊蛮者,高昌部大山有神,高昌人留关中者移祀于此云。”[74]准此以观,元代时迁到陕西关中凤翔一带的回鹘人把他们崇拜的山神——雅腊蛮神也从高昌搬到了新的侨居地凤翔。
一般说来,自然崇拜大约产生于血缘家庭阶段,当血缘家庭被母系氏族公社代替的时候,人们的血缘观念已在日常生活中起着决定性的支配作用。人们相信同一氏族的人是最亲密的。*晓_说~C¨M^S. ,耕′薪′蕞¨哙`为了区别本氏族成员与他氏族成员的不同,各氏族都有一个特殊的标记,这就是图腾。同其他许多北方民族一样,回鹘是将狼作为图腾的,自认其祖先原为一个女子,“为狼妻而产子,后遂滋繁成国,故其人好引声长歌,又似狼嗥”。[75]以此之故,唐代时期其国旗上常绣有狼的形象,被称为“狼纛”。[76]狼在古代回鹘人的心目中也是异常神圣的,被视为勇敢的象征,故其强有力的可汗常被称为“附邻可汗”。[77]“附邻”,史籍又作附离、步离、佛狸等,即突厥—回鹘语böri的音译,意为狼。附邻可汗即为狼可汗。甚至在吐鲁番出土的摩尼文回鹘语摩尼教诗歌中也可以看到狼崇拜的内容:
kök böritäg sini [birläγ] yorïyïn
qara quzγuntäg topraq üzä qarayïn
我像苍狼与您并行,
又似黑鹫与世共生。[78]
这里的黑鹫(qara quzγun)亦即古代回鹘人所崇拜的鹰的一种。唐朝中期,回鹘汗国强盛,其可汗于贞元四年(788年。一说元和四年,809年)上表改“回纥”为“回鹘”,“义取回旋轻捷如鹘也”。[79]回鹘可汗要求将族名改为回鹘,显系崇拜鹘所致。鹘者,系体形较小之鹰属鸟类,或通名之为隼,属于肉食猛禽类之一。[80]在古代维吾尔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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