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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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人物传记第98章完结
一 暴得大名不祥
胡适之所以能“暴得大名”,除了前面的论述,主要还有两方面的原因。\b!i·q¢i¨z*w¨w?.*c^o!m¨用唐德刚先生的话说,胡适是个“一辈子赶着‘写檄文’、‘发宣言’、‘贴标语’的忙人”。“赶着写”三个字着实写出了胡适趋时的形象。民初的中国,能趋时,就易得名;但也必须不断地趋下去,一停下来,就要落伍。唐先生又说,胡适是个“标准的传统士大夫”,而且是最合儒家原来面目之孔孟精义的士大夫。[2]这也是有体会的确评。在新旧杂处的民国初年,孔家店表面上被打倒,但社会上一般人下意识中的行为准则大体还没有太大变化。胡适这种在有意识的一面叫喊打倒孔家店,下意识的一面又是个“标准的传统士大夫”的人,实际上最受社会欢迎。但要维持这一点也甚难。也就是说,如果胡适一旦不能趋时,或不能维持其新旧兼容于一身的形象时,他所“暴得”之名也就可能很快失去。
前面说过,从社会的层面看,在民初的社会要能得名并且维持之,边缘知识青年的追随与否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胡适起初的得意,很大程度便是因此辈的拥戴。由听众来决定立说者的兴衰,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市场规律”,本是民初中国要实行以多取胜的西方式民主的必然后果。,2?0¢2!3!t*x·t,.+c/o?m¢对少数特立独行的精英,能够做到“保护”已是民主施行得最好的结果。胡适所直接了解的“西方”,恰是读书人地位最高的美国(详后),也是“大众文化”兴起之前的美国,而他接触的美国人,又基本是中上层人,所以他受的民主洗礼,对于听众来选择立说者这方面,体会并不深。他也不曾深究过,留美学生归国者那时已不少,何以那些高官名流独愿意与他往还?在他自己,或者以为全凭个人的本事。这当然也不错,没有本事,何能到那一步。但听众的拥戴,恐怕也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他之所以被既存上流社会所接受,就是因为“国人”已经承认他为“导师”,正是这“国人导师”的地位,使他可以在饭桌上指斥现任内阁总理。
所以,边缘知识青年的拥戴与否,对胡适的名与位都是有直接影响的。这一点,他只是部分地认识到了。且任何人的精力都是个实数,多用于此,必少用于彼。胡适涉及的面太广,不能完全照顾边缘知识青年;他少年时养成的防守心态又使他不得不与各方面周旋;随着胡适自己年龄的增长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他以前流落异乡连吃饭也无保障的青少年经历渐淡,而与各种高官名流的应酬交往日多,更加没有多少时间专为知识青年说法,疏远是不可避免的。?萝?拉¢暁,说` -首`发!这也为胡适维持自己的名声增加了困难。
几十年来,胡适好名已成固定认知,论者比比皆是,这是不成问题的。不过胡适许多所为,也不仅仅是好名,有时还有为公众维持一个正面形象的深意。他曾说过:“一切在社会上有领袖地位的人都是西洋人所谓‘公人’(Public man),都应该注意他们自己的行为,因为他们的私行为也许可以发生公众的影响。”[3]胡适以少年而“暴得大名”,成为士林领袖,社会的压力极大,对此他深有体会。1923年6月,胡适在杭州养病期间,撰有《一师毒案感言》,肯定“暴得大名,不祥”的古训很有道理。因为名誉就是社会的期望,“期望愈大,愈容易失望;失望愈大,责备也愈严重。所以享大名的人,跌倒下来,受的责备比常人更多更大。”颇叹“盛名之不易处”。[4]这是胡适的甘苦之言,但也说明,他维护自己的名誉也有为社会考虑的一面。
胡适好名之心确实超过一般人,也最能体会少年得志者爱惜羽毛的心态。他曾对唐德刚先生说起梁启超成名太早,知道别人会收集他的字,所以连个小纸条也不乱写。唐先生以为这是胡的夫子自道,信然。胡适一生基本坚持记日记,他后二十年的日记曾示唐先生以助其写《胡适之传》。后来哥伦比亚大学有意要收藏此日记,胡适马上说:“最好让我自己先edit[此词唐先生译作‘核阅’,是客气的译法,实际也可以有删削注改等意]一下。”后来便没有下文了。现在印出来的胡适前几十年的日记中,有些所缺的地方,可能就是胡适细心“核阅”之后将其抽去了。正如唐先生所说,胡适“没有梁任公那样憨直。对自己思想挑战的文章,在胡氏著作里是找不到的”。所以,要了解晚年的胡适,“只可在胡氏心到口到之际,于私人朋友谈笑之间求之”。[5]实际不仅晚年,得名之后的胡适都只能从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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