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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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人物传记第38章完结
胡适归国后,显然以事业为重,在母亲前承欢之时不多。`墈^书′君, +芜.错?内,容?在他或者以为将来尽孝之日还长,但母亲身体已垮。不久冬秀也离乡赴京,胡母虽不十分高兴,仍促成之。结果胡母身边无人伺奉,终于病发辞世。据说是医生用药有误,则如在北京,或能延寿。但初到北大的胡适要打天下,尚未将接母亲到京同住提上日程。中国传统的孝道,重在传宗和立名以振家声,这两点胡适都做到了。以事业为重也是胡家的一贯思想,故胡母虽未能享到什么福,但已看到家声的重振,应能含笑九泉。
胡适在归国之前,反思他在美国的七年生活,心情十分复杂。总的来说,他认为美国是他所“自造之乡”,其重要决不在真正的故乡之下。胡适说:“吾尝谓朋友所在即是吾乡。吾生朋友之多无如此邦矣。今去此吾所自造之乡而归吾父母之邦,此中感情是苦是乐,正难自决也。”他在归国的船上做有《百字令》,其中说:“凭栏自语,吾乡真在何处?”并解释说,他的意思也就是陆游词所说的“重到故乡交旧少。凄凉。却恐他乡胜故乡”。[24]他乡是否胜故乡呢?至少在意识的层面,胡适的答案是肯定的。^薪/丸` . ?榊`栈- ¨哽·欣?嶵^快?
胡适一向说绮色佳是他的第二故乡。但到将告别绮城去纽约时,“乃知绮之于我,虽第一故乡又何以过之?”他离家日久,已十一年多,“今心中之故乡,但有模糊之溪山,依稀之人面而已。老母,诸姐,一师,一友,此外别无所恋。”反观绮城,则山水师友,“历历在心目中。此五年之岁月,在吾生为最有关系之时代。其间所交朋友,所受待遇,所结人士,所得感遇,所得阅历,所求学问,皆吾所自为,与自外来之梓桑观念不可同日而语。其影响于将来之行实,亦当较儿时阅历更大。”一言以蔽之,这个“吾所自为”之乡对胡适的重要胜过了他儿时的故乡。胡适特别珍重的,是“绮之人士初不以外人待余”,所以他也“自视几如绮之一分子矣”。[25]
这最后一点是重要的,因为上海就确曾把他视为外人,他对上海的感受也就不甚佳。绮城是大学城,康大是该城的重要成分,康大的学生当然也是。等胡适到了纽约的哥大,就决不可能有这样的感受了。后来他因博士头衔的原因,每将哥大挂在口上,多少有些一厢情愿的意思,也就是周明之先生所说的“有几分做作”。·午^4!看·书^ *已`发_布+罪~新_漳?劫![26]实际上,纽约这样的城市既不曾对哥大情有独钟,也不会把哥大的学生特别对待。所以胡适虽然常将哥大挂在口上,其实只能将感情寄托给纽约旁边的赫贞江(今译哈得逊河)。观其诗文中对纽约地区所回想的,实在也只有这条江。
在即将离美的那几个月,胡适已经在“安排归去后之建设事业”了。在他告别朋友并总结其学习经历的一首诗中,曾说他从农科转到哲学是要从此“讲学复议政”。这大约就是他此时所想的建设事业的一个注脚了。在这一建设事业中,胡适自己居于何种地位,他将要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余英时师以为,胡适“对自己所要扮演的历史角色不但早有自觉,而且也进行了长期的准备”。[27]这个历史角色就是要做“国人之导师”。下文即探讨胡适这一“长期准备”的进程,以期为理解胡适后来怎样进行他的建设事业打点基础。
二 为国人导师之预备
试图“周知博览,以为他日为国人导师之预备”,是胡适“返观国势”,以为今日祖国事事需人之后立下的志向,后来的变化只是将“周知博览”的单向发展改为要集博大精深于一体的双向发展。同时,胡适虽是典型的现代知识人,却以传统的士自居。他曾引曾子“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一段话为“自课”之宗旨,并具体计划道:“任重道远,不可不早为之计。第一,须有健全之身体;第二,须有不挠不屈之精神;第三,须有博大高深之学问。”[28]他入学后三个月已在体育上有大进,而且从小在母亲培养下早已具不挠不屈之精神,故其主要的预备,实际是在第三点上。
同时,胡适在“率性”与“作圣”之间的游移,也涉及他究竟是要做一个通才还是一个专家。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他,特别是在他完成本科学业之后。1914年初他已在自省近来读书“多所涉猎而不专精,泛滥无方而无所专注,所得皆皮毛也,可以入世而不可以用世,可以欺人而无以益人,可以自欺而非所以自修也。后此宜痛改之”。观此可知胡适读书的近期目的或在“争名”,而长远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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