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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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人物传记第21章完结
的确,胡适这十多年与父亲特别是母亲在一起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主要是给了他“一点做人的训练”。.2!芭!看.书¢王* ?勉?废′岳?独.在这一点上,胡适自谓:“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但正如他也说过的,胡母是“慈母兼任严父”。胡适所受的做人的训练,许多也来自其父亲,只是从母亲那里转手罢了。胡适一生为人处世受父母影响极深,他自己回忆说,“我父亲死得太早,我离开他时,还只是三岁小孩”,其间还有一年多的时间没有住在一起。故小胡适与父亲的接触是不多的。“我完全不曾受着他的思想的直接影响。”他记得起的,就只有父亲教他认字、也是父亲学生的母亲兼做助教那一段“我们三个人的最神圣的团居生活”。[7]
这回忆的“神圣”和可贵,或者也是因为父亲去世后孤儿寡母生活的艰难所升华。胡适1907年做诗《弃父行》,有序,说这是“作者极伤心语也。作者少孤,年十六,而先人声音笑貌,仅于梦魂中得其仿佛。年来亟膺家难,益思吾父苟不死者,吾又何至于此。是以知人生无父为至可痛也”。[8]其中“吾父苟不死者,吾又何至于此”很能说明胡适的心境。除作者的伤心外,多少也有些抱怨兄长的不够争气及大家庭的不十分和谐。+咸/鱼.看_书, !免¨费`越?黩*实际上,恐怕也有“吾父苟不死者,吾母又何至于此”的意思在。声音笑貌既然只能“得其仿佛”,对小胡适来说,父亲的形象部分是由母亲的追述帮助塑造出来,部分更可能是他自己较懂事后去追溯出来的。他后来自己说,父亲留给他的,一方面是遗传,一方面是“一点程朱理学的遗风”。[9]但父亲的影响,其实还要深远得多。
胡适未进学堂,已认得近千字,所以就跨越了一般儿童所读的《三字经》《千字文》等识字课本。他一进学堂,读的就是胡传自编的《学为人诗》,也就是胡传希望他的儿女学习的“做人的道理”。诗的第一句就是“为人之道,在率其性”。但下面紧接着又补充说:“子弟臣友,循理之正;谨乎庸言,勉乎庸行;以学为人,以期作圣。”[10]如果这里是在阐述《礼记·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脩道之谓教”的大道理,则自有理学家所谓人心、道心和循天理一类的大讲究。[11]胡传虽理学中人,是否会让小孩子去体味这样深奥的性理之学,我尚存疑。若退而求其字面意,则第一句讲的是重自然的发展,以下接连以人伦准则约束之。.k·a¨n¢s·h¨u_j*u+n/.*n+e?t\这虽然是典型的儒家观念,但与赫胥黎之《进化论与伦理学》的见解也颇相近(严复译述的《天演论》就将后者略去许多)。能将此两方面融为一体的确应可以成为真正的圣人,当然要做到实不容易。小胡适初读这些句子时虽然未必就能领会,但熟读成诵之后,其潜移默化的力量决不在年龄较长之后读懂的那些东西之下。观其一生,也正是在“率其性”和谨勉以学为人之间游移,以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真孔子的态度,虽不能至,仍始终向着“作圣”的方向努力。[12]其间种种的看上去矛盾之处或表面的“激进”与“保守”,大约都与此有些关联。从这个视角看,胡传总结出的做人的道理,的确影响了他小儿子的一生。
同时,胡传敢于闯荡边疆那种“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精神,对胡适也有较大影响。唐德刚先生说,胡传闯边的“最大动机”,是“在人才济济的东南和北京找不到可以一展抱负的机会”,所以“下定决心到那最需要人才,而人才最不愿去的地方”。[13]胡传的这种精神,他的二儿子和小儿子都颇能继承。胡适是幼子,少无养家之责,只见父亲行事的精神,所以对父亲闯边一事十分自豪,也觉得父亲的成功与此相关,每乐道之;后来在美国时还曾劝他的二哥另辟蹊径,往西北发展。但是胡适二哥的观感就与其弟大不相同。胡觉因大哥不十分能干,稍长即随父亲闯边,在台湾时几至战死沙场;后来也曾步乃父后尘,往东北求发展,但都不是很成功。在婉责其弟“年轻阅历尚浅”后,绍之告诉胡适,从北京到新疆,那时路途就要半年的时间,“即使百折不回,亦不过徒抛心血”。重要的是胡觉特别指出:“先人之故辙,可引为鉴也。”。[14]两弟兄的认知,竟截然相反。
胡适对父亲所作所为的认知既然如此,其敢于另辟蹊径的胆量,的确是比他二哥和许多人都强。后来胡适的好友任鸿隽就说胡适喜欢“舍大道不由,而必旁逸斜出”。不过,胡传的不走大道,主要是因为大道不通。胡适的不走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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