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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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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死囚写遗书第60章完结

堂主是一个老打滚匠,整起人来心黑手辣,王一不敢不从。-精?武·暁,说¨王¨ `芜\错`内¢容^

就在1990年的春天,在油菜花黄灿灿地开满黄瓜山的时节,王一遇到了那位叫珍珍的女大学生。

珍珍来自四川某地一个非常贫困的山区,等她考上大学时,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已经债台高筑。为了她的前程,也为了她能够缴上学费,家里能够卖的东西都卖光了,终于,在1988年或1989年(王一如是说)的秋天,珍珍跨进卫星湖畔的这所高等学府。成为大学生后的珍珍很清楚家里的艰难困苦,求学之余,她只好利用星期天到永川城做家教。家教主人考虑到学校离永川城太远,同意珍珍星期六下午进城,住到主人家里,星期天下午再返校。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珍珍在校门口搭上了到永川城的公共汽车。在她身后,坐着一位英气逼人的小伙子。谁会料到,这位年仅十九岁的年轻人竟然是三只手呢。

黄瓜山上的“打”滚匠(2)

一离开卫星湖畔,汽车便开始在黄瓜山坑坑洼洼的公路上颠来爬去。昨晚下了一场春雨,雨水虽然使公路成了一条泥泞路,但透明的雨水却洗净了黄瓜山上的尘埃,使山上的空气格外地凉爽。在公路两边,黄灿灿的油菜花一路烂熳下来,似乎是从碧蓝的天空顺坡流泻而下的金色的艳阳。+顽¨夲`鰰¢栈? .芜?错.内~容/

珍珍的双眼望着窗外,那专注的神情仿佛融入油菜花之中。危险也就是在这时候逼近珍珍的裤包。她那种专注于某事某物的神情是王一认为最适合下手的时候。许多人对三只手的摸包技术有一种认识上的想当然的误区,以为三只手靠的是眼快、手快……甚至在一些文艺作品里,居住在象牙塔里的“作家”们凭着丰富的想象力编造一些技术细节,诸如在一百度的开水锅里扔进一块肥皂,三只手只用两根手指在沸水里飞快地夹出肥皂却又不伤手指。最有影响的“欺骗生活”莫过于印度电影《流浪者》,那位叫作拉兹的三只手只须轻碰别人一下,就探囊取物般地偷走了人家的钱袋。生活中,除了魔术,是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的。事实上,最成功的三只手是那种非常有耐性的人,前期动作非常地缓慢,非常地细心,而且相貌特征一定要模糊,从这个角度来讲,有点类同于选间谍的标准,除非色情间谍,没有一家谍报机构会物色那些相貌特征过目不忘的人作种子选手。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绝大部分出门在外的人,对随身携带的钱财都分外小心,藏钱的地方都是身上最安全的地方。三只手上车后,首先要锁定作案对象(这靠他的江湖经验),然后,要锁定对方的钱到底藏在什么地方,要采取什么方式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到手。,比,奇¢中/雯+蛧, ·已¨发/布*醉.新?蟑,节?这个过程非常需要有耐心。待完成了这个前期耐心的准备后,最后才是手快:取钱、扔包、下车、消失……即使失主事后发现,到警方报案时,除非观察事物特别细致的人,一般人很难将三只手的具体相貌特征描述清楚。这是指那种成功的三只手,不是我们常见的“偷不成就抢”的劫匪。前者是规避法律的空子(小偷小摸),后者很可能掉脑袋(抢劫)。

王一并不是一名成功的三只手,一则他前期动作太快,二则他相貌较靓,外部特征一目了然。这两点导致他后来离开了扒界(后文将有叙述)。然而,在1990年春天,在这个雨后天晴、阳光灿烂的下午,在那位毫无社会经验和防盗意识的女大学生身上,他还是轻而易举地将珍珍的钱包盗到了手。当沾满泥浆的汽车停在城外清洗时,王一揣着一颗叮叮咚咚的心迅速地消失在茫茫人海里。

2 火锅店:小姐碰到“打”滚匠

当王一用右手中指将珍珍的钱包用力弹进衣袖里时,他胸中那颗贼心比往常越发叮咚得厉害:钱包鼓鼓的,肯定搞头不小。这是他出道以来第一次摸到这么厚实的钱包。接着,他站起身,假装伸懒腰,高高地举起双臂,钱包立刻滑入他的腰间。按照平时的“工作准则”,他现在应该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取钱、扔包的动作……只要扔掉了包,谁敢说钞票是偷的?问题是,这个包太厚实了,估计不会是几张薄钞而是一大叠钞票。他妈的,老子发财了。在狂乱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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