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完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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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死囚写遗书第36章完结
我立刻站起身,找到看守所所长,汇报了死囚王毅的要求。·x!j?w/x`s.w!./c\o.m`所长毫不犹豫地挥了一下手,说道:“我马上安排人到外面给他买一双新布鞋。”
当天晚上十点钟左右,一双新布鞋放到王毅手中。
他捧住那双布鞋,又一次啜泣起来:“我不想死,我真的不想死。”
我又一次为他点燃一支烟,又一次握住他冰凉的手。泪珠从他眼角掉下来,滴到我手上。突然间,我想到一个安慰他的办法。我从他手中取过那双新布鞋,旋开钢笔,在一只鞋掌里写下如下文字:今生虽作恶;紧接着,我在另一只鞋掌里写下:来世变好人。
没料到,王毅看到那两行字,反倒啜泣得更厉害。许久,他问道:“到底有没有来世哟?”
“有。”我答道,“有来世。你来世一定会变成一个好人。”
他终于平静下来,望着布鞋里的两行文字,轻声说道:“不管有没有来世,我都要谢谢你。”
那天晚上,死囚王毅一夜无眠——他是睡不着的,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在日月更替的时光中,他度过了今生今世最后的一夜。·我?地+书?城/ !首·发_
次日上午,死囚王毅被执行了枪决。
我为死囚写遗书 第二部分
临时“抱”佛脚(1)
同样的男人,在同样的十三岁那年,因为各自家境贫富的悬殊,所以选择的生活道路也就有了天壤之别:一位迈进屠宰行作刀手,一位跨进洞天参禅佛学。
这是一个跟“佛”有关的故事。
在叙述这个关于“佛”的故事前,我先给朋友们叙述一个真实的生死变易的故事。
1 罗汉寺里:第一次临时“抱”佛脚
1968年5月30日,木易出生在四川省武胜县。
在认识子四以前,他仅仅是重庆某区的一个无业游民,靠小打小闹过日子。在他们的行话里,小打小闹包含着小偷小摸、硬吃软抢等等虽然令人心生厌恶、但未必触犯刑律的种种行为。-齐.盛.暁*说+蛧_ ,追/罪_鑫/璋/劫~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在他的生活环境里,木易只是人们心目中的一个地痞而已,虽然小案不断,但是却大案不犯;反过来,他这种行为,在血盆(抢劫)里抓饭吃的行当中,仅仅是一个伸不起皮(不出色)的小角色。
但是,在1996年,在一个乍暖还寒的春天,木易认识了子四。于是,他的命运来了一个天翻地覆的变化。
子四是土生土长的重庆人,出生于1974年11月1日。1992年因犯抢劫罪坐了三年半的牢。等他出狱后,已经是1995年10月份了。凭着曾经坐过牢的这份资历,子四在重庆某区这块地盘上,被他们那个行当里的兄弟伙们“敬”为老大。
1996年春节刚过,在一位朋友的引见下,木易认识了子四——子老大。
按正常人的理解,木易比子四年长六岁多,后者喊前者为大哥是理所应当的事情。然而,在他们的行当里是以“恶行”来排座次的,尤其是在那些集团性团伙里更是座次森严,它不仅涉及到谁做老大,更主要的是利益分配:老大的油水肯定要超过老二、老三的。因此,谁的“恶行”大,谁的资历深,老大的位置就该谁坐。子四已经坐过一次牢,这就是他当老大的资历。
应该说,在1996年那个乍暖还寒的春天,伸不起皮的小混混木易在初次见到子四时,是明白这一江湖规矩的。因此,当他单腿朝子四跪下,双手抱拳,以江湖人的口吻说道:“小弟木易,投奔子大哥。今生今世,抓红吃黑,愿听子大哥安排。”
子四并没多说话,他只是把嘴里抽了一半的香烟递给木易。这就表示同意木易入伙。
木易赶忙接过香烟叼到嘴上。
子四说:“兄弟,入我这个伙,就要守我这个伙的规矩。”
子四的规矩有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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