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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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做白骨精那些年第3章
“这样靠杀戮和巧取豪夺得来修为,不怕以后生出心魔吗?”
“心魔?倒是个奇怪的词,是魔族吗?”
“你不知道?你不是从盘古开天就存在的吗?”
“我生出灵智后还睡了很多年呢,不全知全能很正常啊,你倒是知识渊博,解释解释啥是心魔?”
玉骨怔住,地球上这个词很常见,但是现在这个修真世界,似乎不能套用过去,扒拉一下脑海中陌生的记忆,好像是有这个词,但是云山雾罩,不很明晰,他还真解释不了,“我只似乎听过这个词,也不确定,以后碰见了再说吧。”
一路走来,玉骨很是好奇自己原身的身份,“自己”以前因为什麽孤零零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死成了一副貌似还有意识的骨头架子,可惜山河社稷图虽然不聪明的样子,这方面嘴却很严,任你怎麽套话也不松口。
愣是走了九天,才终于看见了一个小山村,村子很小,村口却有个大的不正常的大牌坊,上书“烈女村”三个大字,字的色彩鲜红亮丽,与灰扑扑的山村极不相称。
“这村子看起来对自己的村名很自豪,不知道本地出过哪位烈女?”玉骨向借宿的谭婆婆问道,边说边笑眯眯拿出一个蜂蜜糖放在婆婆唯一的小孙女莲蓬手上,没有平日的高冷时他的俊美就凸显出来,显得十分亲和。
“谢谢哥哥。”小莲蓬怯怯地笑着,小心翼翼的接过蜂蜜糖,轻轻舔了一口,瞬间眼睛眯成两条缝,像极了吃到小鱼干的小猫咪,让玉骨的心差点萌化了。
谭婆婆道:“道长听过《羽林郎》这首诗吗?”
“《羽林郎》?讲述霍家奴姓冯名子都调戏酒家胡女的那首诗吗,难道……”
谭婆婆点头:“对,我们村的烈女就是那个贞洁刚烈的酒家胡。”
诗歌裏的胡姬当垆卖酒,无双豔色让长安的权贵毫奴都心动,而烈女村的酒家胡却在这个偏僻的小山村被奉为先贤,如果这两个都是一个人,那其中的故事就耐人寻味了。
谭婆婆叹口气:“听我的婆婆说胡姬名叫慕璇玑,是被人从西域拐骗来才做了舞姬的,好在她命好,在一次表演的时候被当时的酿酒大家陆明看上买了下来。陆明虽然只是个酿酒的,但当时世人好酒,文人名士对他的酒十分追捧,他便成了长安城世家的座上宾。陆明爱极了慕璇玑,正正经经娶她做妻子。陆明擅长酿酒却不擅长卖酒,璇玑娘子便主动担起卖酒之事。哎,如果不是被大将军窦融的弟弟窦景看上,他们也没有后来的不幸。”
所以故事裏没什麽霍家奴冯子都,有的是权贵纨绔窦景。慕璇玑当街拒绝了窦景,折了窦景的面子,随后这首影射他的《羽林郎》又传唱开来,窦景变成了长安城的笑话,他自然咽不下这口气,略施小计就将夫妻二人赶出长安,一直逃到这深山之中。可叹那些曾经将陆明捧上高座的狐朋狗友们没有一个伸出援手,说到底他也只是个操持贱业的商贾,根本不值得那些官老爷出手。
“可见红颜祸水,璇玑娘子如果平凡一点也就没这些祸事了。”谭婆婆叹息道。
玉骨最烦这种出了事就往女人身上推的观点,冷笑一声:“分明是在那些权贵眼裏,人命只是草芥,所有人都该为他们取乐,何苦怪罪到女人身上。窦景对璇玑也非势在必得,只是丢了面子愤怒不甘罢了。陆明在长安讨生活,为人听起来也不是八面玲珑的,就算不娶慕璇玑,迟早也会得罪权贵,没有窦景也会有别人。”
他最后总结:“权贵人品卑劣,与红颜如何并无关联。”
谭婆婆怔了,半晌才低声道:“道长的说法很新鲜,世人有几个会这麽想呢?”
——包括陆明。
初时《羽林郎》让陆明得意许久,连酿的酒都比往日清冽,等躲避到深山,开始还能吟几句酸诗,歌颂一下田园风光,可时间长了,没有了文人墨客对他的追捧,看着日益缩水的财富和被生活磨损了容颜的璇玑娘子,他的想法就发生了转变,当年的红玫瑰变成了狗尾草,当年的坚贞不屈变成了不知变通。陆明觉得璇玑如果当时稍稍委婉一点,他再找自己的清贵朋友说和,事情绝对到不了这个地步。
“呵呵,陆明恐怕不止这个想法。”玉骨冷笑一声。
谭婆婆不解:“我们传下来的故事就是这样的,陆明没有否认他曾经阴暗的心理,甚至还为此羞愧忏悔了。其实要我说他想的也有道理,当时的事情也许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不过璇玑娘子那麽处理,品行确实无可挑剔,不然也不会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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