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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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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的一滴泪第四十六章

面删除了。”我这个家伙当时很可恶,因为上次罗丹回来没有见我,所以我一生气就把她删了,读者们你们知道我有时候是多么可恶了吧。呵呵。

“那是你的不对了,真的是你的不对。”邓李华这样说,凌新涛本来也想这样说的,但他想着曾经真的把罗丹抢走时,心里似乎有点愧意,或许他没有抢,只不过有一段时间里我放声说要和他决斗时,班上很多同学觉得他的人品乍滴,所以把这本来很随便的事情变成了“争风吃醋”事件。

“算了,其实我上到北京也找不到她,那样子至多能够让她感觉到心里有点难受而已。”我拍了拍那辆自行车,感觉“它”才是我的朋友,什么人都可以离你而去的,唯有物体会忠实于你。

一路我们拿着邓李华的那部数码像机拍了不少照片,在柳江县那儿也拍了不少。不知道为何他会有这么多像机,以前在大一时他借给我的是一台胶卷相机(那时候上摄像课时程遐老师说很轻松地说一台像机“只要三千元”时我们头都嗡了一下,这个独生女是不知道我们这些家庭有几兄弟娣妹的人读书之艰难的,或许正是从那时候开始我们班上很多同学都开始对她厌极)。毕竟一个个老师连学生的苦处都不能体谅得到,那本身就是他的失职,这也不是当代大学生难侍候,而是当今大学生有太多的苦,这个时代是混合着以城市城以独生子女为代表的幼稚学生及农村里以多子女的贫屈而自尊的成熟孩子,大家聚在大学府里,当然会有很多思想及生活习惯上的冲突,而多子女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往往中自尊中含有包容,而独生子女则在放纵中微微感到压抑,这种氧气氛只有在大学里面呆过的年轻人才能够体会得到。

一路上我不是骑着邓李华那辆山地车骑得超前,就是骑着罗朝树的那台女工自行车疲累地踏在后面,我这个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独行独往的,并且已经喜欢上了这种生活及工作方式。或许这和我小时候接触到的小说有关吧。

我看的第一部小说名称好像是《飘萍七星剑》,里面全部是范体字,是我大哥从我六叔好儿借来看的,那时候我大哥也才三四年级罢,但他就开始看那种让人头大的范体字小说,我很佩服他,那时候他那拿这个来向住在我们隔离岭的张程德、张振敏他们面前炫耀,或许是这种大哥满足的表情让我也喜欢有时候看那本书,所以我真正开始接触长篇小说也是在二年级到三年级之间,当然也看了很多《那咤闹海》的故事,但我想正是《飘萍七星剑》给我最大的影响,里面的写的主人翁熊倜是一个有妹妹的小哥,父母被人家杀了,他和妹妹失散了,然后他投到了秦淮河上的一双妓女那儿宿住,在那儿练就了武功基础,日子过得不是苦,但后还是长大了,离开了那对娣妹,到外面飘泊,然后功就了很多武功,书中写他飘泊的情节很凄清,很飘零,或许正是那时候我骨子里面开始被这本书染上了淡淡的忧郁,那种喜欢只身飘来飘去的人生常常让我心里伤伤舒舒的独立,看那小说让我心开始飞出了那个遥远的小海村,飞到了泰山颠处的青滕处,飞到了长江畔李白的坟前,飞到了秦淮河那船只点点的黑夜嘤歌笑舞,飞到落寞古店里一酒一盏,一种不能诉说的堵神常凝眉头,所以我也总想着飞出去,飞出去,即使到时候是那样思念着自己的家乡也好,也要飞出去。

我曾经也看过《笑傲江湖》这部小说,但从《笑傲江湖》那儿难找得到《飘萍七星剑》里面写的那种感觉了,或许是因为《飘剑》是用范体字来写的,是从书最后一页往前看的,是从竖行的读法,那和我后来一直喜欢用古体的样式来写书法是不是有着深深的影响,我不知道,总之我是如此之喜欢这部小说。或许那本书当年也是模仿人家的作品来写的,但我心底却认为它却是最好的原创。

坐在前往象州的这条路上,我不太喜欢和大家坐在一起,是为了品尝那种从小就喜欢的孤独感,品尝我从初中开始就孤独地练习毛笔书法,从高中开始正式叛逆地练民族唱法,从大学里不屈地写着长篇小说的那种孤傲感里无法体会到的一种动态凄清,这是和以前不同状态的动体美。我想就这么一次骑着自行车而去的旅途就足够我会味终生,因为我常常有一种把世间什么事情都试一遍的心态,就只试一次,那就足够了,许码我活得比别人舒服多了,我曾经觉得父亲活的那种生活方式过于单调,一直在想着以后即使有了孩子,也不会那样孤苦地挣着钱去为了孩子而把自己的理想而放弃,因为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活着的方式,但那时候我是无法体会一个做父亲的心境的,人啊当有了自己的孩子的时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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