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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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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的一滴泪第四十章

我用差不多十个月来把那一百二十多万字打了遍也并且修改了一遍,其实我那时候就知道我舍得我的手稿就这样寄过去,因为我从网上知道那些出版会不会把你的手稿寄回来的,我写这么长的小说,出版会也不会轻易地帮我出版的,所以我决意还是硬着头皮来把这部小说打了出来刻成了光盘,并且修改得差不多了,才敢在这次上北京去,其实我在这次上北京之前我已经去南宁的广西人民出版社那儿,我去那儿到了南宁五象路的出版社那儿的七楼去办了《梦里逝川》的著作权,那时候他们说需要五百块钱,而我去之前以为办著作权至多需要十来块钱而已。所以那次我上北京之前还没有把钱寄给著作权社,我身上带的钱不多,那时候我还是往家里要钱了,因为那时候哥哥身上也没有太多的钱,我只能往家里再要了两百块钱,其实那时候我不应该再往家里要钱了,因为父亲重病不轻,我也不应该在那时候去北京,这样会让父母担心不已,让重病的父亲因为担心我这个倔强而固执的儿子在以前省都没有出过但这次却要跨过几个省去北京,一个人在北京去会不会迷路,会不会碰到挫折,会不会人生地不熟,会不会生病,会不会因为太冷而……

现在回忆起那段时间,我的眼泪微微有些泛光,我心里在哽咽……

在火车上一路上北,天气越来越凉,在湖南时天气还挺好,那天阳光不错,在广西和湖南跨界处我不禁张了一下眼,毕竟走出省了,以前心里的遗憾可以消除了一些儿,这个事情或许对于那些一上到大学就可以出省的人来说没什么,但对我这个这么大一直在本省里徘徊的人来说那可就是很了不起的事情了,火车在每一个站没有停多久,上去的乘的是T6快速京广车。

“怎么这么久?”我不禁掏出了手机来看一下,这个手机是白色的,是我在上北京之前特从饶桓那儿借来的,饶桓是我本班同学,一个宽头窄胡子青的梧州男孩,他是我们班大一时就有了手机的唯一个同学,现在他已经买过两台手机,现在我手里拿着这台白色手机是他在前两年买的。这台手机在我上北京时也是挺老的了。我没有要求家里帮我买过手机,我是一个挺节俭的孩子,平时也很少买自己的衣服,我记得我第一次买衣服是在三官学校那儿读高三时买的一条裤子,那时候也是接近高考了,想想那时买衣服时也不太会选衣服,和那摊主买裤子也不会讲价,但后来那条裤子我一直穿,一直穿到现在。而这次去北京全身穿的也大概有三百块钱吧。现在想起来那时候对上北京也过于隆重了一点儿,很多东西根本不用那样烦琐。

“你把大衣穿上吧。快到晚上了。”薛文灵关心地说了一下,他是一个很好的朋友,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但他的人缘不是很好,或许是外貌生得不乍的,他也有时候这样说他自己,他也说他是闽商,注定是奸臣。呵呵。这小子很可爱的。

“嗯。”我理了理我的长头发,不禁望了望窗外,外面已经是一片漆黑,只见到玻窗上反射出我的影子,只见里面的我脸有点虚浮,那是因为喝酒多的缘故,这个月来天天和朋友出去喝酒,喝酒的钱也应该不少于四五百块钱吧,但没办法,心里彷徨的我开始习惯于用酒来解闷,这次上北京我和薛文灵还是用两个小酒壶装一些白干一直在车上边喝着边用手抓着提前买来的烧鸭肉一边咳嗽,那时候我咳喇得挺厉害的了,因为酒精这东西不是好东西,我不会像古龙那样赞美酒,我现在已经有差不多一年没有沾过酒精了。现在身体也好了许多,我偶尔还是想喝,但看着妈妈的眼神,我不会再喝了,或许这辈子也不会再喝了,为了我母亲吧。

我还是不禁饶桓这台手机给李天天发了短讯,我已经习惯和她通短讯,一路上报告着说我已经到了那里那里了,上次我孤身一人去南宁那儿办著作权回来的路上我就想开始用天天来代替罗丹在我心里位置了,但她发现我还是有意无意地爱着罗丹,所以她一直在抗拒着,而她还是愿意来和我喝酒,这对我这个平时很少和女生在一起的家伙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其实我不是很多情的,我只不过是静静地在创作,静静地忧伤,当然我的忧伤很少露出在外面,不知道你们看到《梦里逝川》了没有,我就如宇川一样多多少少地有点内向,我在感情上一般不执著,在事业也不太执著,我只不过喜欢孤芳自赏了一些。

“天天,我现在已经到了凌新涛的故乡鳢陵了,这里很小,还不错,你千万别人凌新涛好上啊,你要等我啊。”我有意无意地发着这样的短讯。

“你去死,你去找你的罗丹吧,我就和凌新涛好了,你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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