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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左传:宣公(元年~十八年)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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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第67章 左传:宣公(元年~十八年)4

见齐襄公、见到晏桓子,跟他谈到鲁国,很高兴。晏桓子告诉高宣子说:“归父恐怕会逃亡吧!他留恋鲁国。留恋必然贪婪,贪婪必然算计别人。算计别人,别人也算计他自己。一个国家里的人算计他,怎么会不逃亡?”

孟献子对鲁宣公说:“臣听说小国能免罪于大国,是去聘问又进献财物,因此就有庭中陈列的礼物上百件;去朝见并进献功劳,因此就有各色各样的装饰品,美好而且加之以额外礼物,这是为了谋求免除不能赦免的罪过。当大国加以责罚后再进奉财货,就来不及了。现在楚国正屯兵在宋国,君王应该考虑一下!”鲁宣公很高兴。

宣公十五年

【原文】

十五年春,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宋人使乐婴齐告急于晋。晋侯欲救之。伯宗曰:“不可。古人有言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天方授楚,未可与争。虽晋之强,能违天乎,谚曰:‘高下在心’。川泽纳污,山薮藏疾,瑾瑜匿瑕。国君含垢,天之道也,君其待之。”乃止。使解扬如宋,使无降楚,曰:“晋师悉起,将至矣。”郑人囚而献诸楚,楚子厚赂之,使反其言,不许,三而许之。登诸楼车,使呼宋人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将杀之,使与之言曰:“尔既许不穀而反之,何故?非我无信,女则弃之,速即尔刑。”对曰:“臣闻之,君能制命为义,臣能承命为信.信载义而行之为利。谋不失利,以卫社稷,民之主也。义无二信,信无二命。君之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无霣,又可赂乎?臣之许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禄也。寡君有信臣,下臣获考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归。

夏五月,楚师将去宋。申犀稽首于王之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废王命。王弃言焉。”王不能答,申叔时仆,曰,“筑室反耕者,宋必听命。”从之。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听。”子反惧,与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华元为质,盟曰:“我无尔诈,尔无我虞。”

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之姊也。酆舒为政而杀之。又伤潞子之目。晋侯将伐之,诸大夫皆曰:“不可。酆舒有三俊才,不如待后之人。”伯宗曰:“必伐之。狄有五罪,俊才虽多,何补焉?不祀,一也。耆酒,二也。弃仲章而夺黎氏地,三也。虐我伯姬,四也。伤其君目,五也。怙其俊才,而不以茂德,滋益罪也。后之人或者将敬奉德义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不讨有罪,曰‘将待后,后有辞而讨焉’,毋乃不可乎?夫恃才与众,亡之道也。商纣由之,故灭。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故文反正为乏,尽在狄矣。”晋侯从之。六月癸卯,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辛亥,灭潞。酆舒奔卫,卫人归诸晋,晋人杀之。

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政,使王子捷杀召戴公及毛伯卫。卒立召

襄。

秋七月,秦桓公伐晋,次子辅氏。壬午,晋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立黎侯而还。及洛,魏颗败秦师于辅氏。获杜回,秦之力人也。

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疾,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及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之曰:“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尔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

晋侯赏桓子狄臣千室,亦赏士伯以瓜衍之县。曰:“吾获狄土,子之功也。微子,吾丧伯氏矣。”羊舌职说是赏也,曰:“《周书》所谓‘庸庸祗祗’者,谓此物也夫。士伯庸中行伯,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谓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过也。故《诗》曰:‘陈锡载周。’能施也。率是道也,其何不济?”

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刘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

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

冬,蝝生,饥。幸之也。

【译文】

十五年春季,鲁国的公孙归父在宋国会见楚庄王。

宋国人派乐婴齐到晋国报告急难,晋景公想要救援宋国。伯宗说:“不行。古人有话说:‘鞭子虽然长,达不到马肚子。’上天正在保佑楚国,不能和他竞争。晋国虽然强盛,能够违背上天吗?俗话说:‘高低上下,都在心里。’河流湖泊里容纳污泥浊水,山林草野里暗**虫猛兽,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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