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左传:隐公(元年~十一年)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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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第45章 左传:隐公(元年~十一年)1
没有好处。设身处地将心比心来办事,又用礼仪加以约束,虽然没有人质,又有谁能离间他们?如果确有诚意,即使是山沟、池塘
里*频、蘩、蕰、藻这一类的野菜,一般的竹器和金属器皿,大小道上的积水,都可以献给鬼神,进给王公,何况君子建立了两国的信任,按照礼仪办事,又哪里还需要人质?《国风》有《采蘩》、《采*频》,《大雅》有《行苇》、《泂酌》这些诗篇,就是为了表明忠信的。”
武氏子来求取助丧的财物,这是由于周平王还没有下葬。
宋穆公病重了,召见大司马孔父而把殇公嘱托给他,说:“先君抛弃了他的儿子与夷而立我为国君,我不敢忘记。如果托大夫的福,我能得以保全生命,先君如果问起与夷,将如何回答呢?请您侍奉与夷来主持**,我虽然死去,也不后悔什么了。”孔父回答说:“群臣愿意侍奉您的儿子冯啊!”穆公说:“不行,先君认为我有德行,才让我管理**。如果丢掉道德而不让位,这就是废弃了先君的选拔,哪里还能说有什么德行?发扬光大先君的美德,难道能不急于办理吗?您不要废弃先君的功业!”就命令公子冯到郑国去住。八月初五,宋穆公去逝,殇公即位。
君子说:“宋宣公可以说是能了解人了。立了兄弟穆公,他的儿子却仍继续受了君位,这是他的遗命出于道义。《诗经·商颂》说:“殷王传授天命都合于道义,所以承受了各种福禄;就是说的这件事吧。”
冬季,齐国和郑国在石门会盟,这是为了重温在卢地结盟的友好关系。冬季某一天,郑伯的车翻到济水里。
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名叫庄姜。庄姜漂亮却没有生孩子,卫国人因此为她写《硕人》这篇诗。卫庄公又在陈国娶了一个妻子,名叫厉妫,生了孝伯,很小就死了。跟厉妫陪嫁来的妹妹戴妫,生了桓公,庄姜便把他作为自己的儿子。
公子州吁,是卫庄公宠妾的儿子,得到庄公的宠爱,而偏爱武事。庄姜很讨厌他。石碏规劝庄公说:“我听说喜欢自己的儿子,应当以道义去教育他,不要让他走上邪路。骄傲、奢侈、放荡、逸乐,这是走上邪路的开始。这四种恶习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宠爱过甚。如果准备立州吁做太子,那就定下来;如果还不定下来,会逐渐酿成祸乱。那种受宠而不骄傲,骄傲而能安于地位下降,地位下降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制的人,是很少的。而且低贱侵害尊贵,年少驾凌年长,疏远离间亲近,新人离间旧人,弱小欺侮强大,**破坏道义,这就是六种反常现象。国君行事得宜,臣子服从命令,父亲慈爱,儿子孝顺,兄爱弟,弟敬兄,这就是六种社会伦理。舍弃正常而效法反常,这就会很快地招致祸害,作为君主,应该尽力去掉祸害,现在却加速它的到来,恐怕不可以吧!”庄公不听。石碏的儿子石厚和州吁交往,碏禁止没有用,卫桓公即位,石碏就退休了。
隐公四年
【原文】
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
公与宋公为会,将寻宿之盟。未及期,卫人来告乱。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公问于众仲曰:“卫州吁其成乎?”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叛亲离,难以济矣。夫兵犹火也,弗戢,将**也。夫州吁弑其君而虐用其民,于是乎不务令德,而欲以乱成,必不免矣。”
秋,诸侯复伐郑。宋公使来乞师,公辞之。羽父请以师会之,公弗许,固请而行。故书曰“翚帅师”,疾之也。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石子曰:“王觐为可。”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碏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莅于卫。九月,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莅杀石厚于陈。
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卫人逆公子晋于邢。冬十二月,宣公即位。书曰“卫人立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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